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調整我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2014年1月1日后發生征地的養老補助金標準。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部征地的養老補助金由640元/月提高至665元/月。
二、調整2014年1月1日前發生征地的保養金計發標準。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享受我市養老補助金條件的原征地保養人員,征地保養金統一按全失地標準665元/月乘以領取征地保養金的征地比例確定。其余人員征地保養金計發標準不變。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