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昆山市人才房票補貼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昆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昆山市人才房票補貼實施細則
為持續優化近悅遠來的人才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人才安居服務,加快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特制定本細則。
一、總則
本細則所稱人才房票是昆山市人民政府發放給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昆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憑證。
人才房票遵循“一人一票、專款專用”的原則,與現有人才購房(安家)補貼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且未享受過我市安家補貼或購房補貼,并符合下列相應類別條件:
1. 在我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合伙組織、科研院所、中外合作大學等單位就業、創業的人員,應同時具備:
(1)滿足以下任一資格條件:在我市申報入選昆山市級及以上雙創人才計劃、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入選社會事業專項人才計劃、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如系創業的應為創辦企業法人代表或自然人第一大股東或符合雙創人才創業類持股要求;如系就業的,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全職工作合同;
(3)在昆連續繳納1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2. 意向來昆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三、補貼標準
1. 對入選昆山市級及以上雙創人才計劃的,按照不超過相應雙創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的60%享受房票補貼。
(1)對入選昆山市“頭雁人才”計劃的,按照購房款30%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房票補貼,團隊核心成員最高60萬元房票補貼。
(2)對入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蘇州、昆山雙創人才計劃的,按照購房款30%的標準,分別給予最高120萬元、90萬元、60萬元、36萬元房票補貼。
(3)對入選省、蘇州、昆山雙創團隊項目的領軍人才,按照購房款30%的標準,分別給予最高180萬元、180萬元、60萬元房票補貼,團隊核心成員分別給予最高90萬元、60萬元、36萬元房票補貼。
2. 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3萬元、8萬元、12萬元、20萬元房票補貼。對意向來昆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按學歷給予相應人才房票補貼。
3. 對入選宣傳文化、教育、衛生、社會工作等社會事業專項人才計劃的,按學歷給予相應人才房票補貼。
4. 對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分別給予3萬元、8萬元、12萬元、20萬元房票補貼。
四、申辦流程
1.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人才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意向購房合同后,在“昆如意”企業服務總入口(人才管理服務平臺)提交資格申請材料。
2. 資格審核。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人才資格、人才房票補貼金額、違法、婚姻等情況審核。審核通過的名單由系統平臺流轉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根據名單出具“昆山市人才房票”,由申請人自行打印。
3. 房票使用。人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將“昆山市人才房票”交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并核驗。市住建局在辦理網簽時,注明人才類別、人才房票補貼額度和產權行政限制時間。
4. 房票結算。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昆山市人才房票”、已備案的購房合同及相關材料報市住建局核查并申請辦理結算。市住建局核查無誤后,形成建議補貼名單(含人才類別、房票補貼金額等信息)報市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經會議審議無異議的,按程序申請補貼資金,由市住建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相應房地產開發企業。
五、使用管理
1. 實名持有。人才房票實行實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領一張、只享受一次。人才房票僅供本人使用,不得抵押、提現、轉讓、贈與等。
2. 有效期限。人才房票在本政策執行期內有效,人才應在房票有效期限內購房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動失效。購房時間以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 使用規則。一張房票僅限用于購買一套住房。人才使用房票所購住房應是人才本人完全產權或夫妻雙方共有產權。夫妻雙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資格且共同申請的,可疊加使用人才房票補貼,其中一方按其所屬人才層次標準全額享受,另一方按其所屬人才層次標準50%享受。使用人才房票補貼購買的商品房,原則上不得毀約退房。
4. 產權限制。人才使用房票所購的住房,實施限制轉讓措施,不得辦理抵押貸款(用于購買本套住房的公積金和商業按揭貸款除外)。人才所購住房產權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起5年后方可轉讓或抵押。
5. 換發房票。人才領取房票后未購買商品住房,又獲評更高層次人才的,在房票有效期內可向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申請換發房票。換發的房票在本政策執行期內有效。
六、組織保障
市委人才辦負責人才房票的綜合協調、政策指導;市住建局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參與、人才房票的社會面宣傳、房票補貼金額復核、房票結算工作;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受理申請材料,聯合相關部門做好資格審核;市科技局負責頭雁人才、科技條線各級雙創人才(團隊)資格審核、房票補貼金額核定;市工信局負責工信條線各級雙創人才(團隊)資格審核、房票補貼金額核定;市委社會工作部,市教育局、文體廣旅局、衛健委負責社會事業專項人才資格審核;市人社局負責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意向來昆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以及技能人才資格審核、房票補貼金額核定,負責社會事業專項人才房票補貼金額核定;市公安局負責人才違法情況審核;市民政局負責人才婚姻登記記錄情況信息核對;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辦理產權行政限制;市財政局負責人才房票資金保障,并會同職能部門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七、其他事項
1. 人才、用人單位若有欺騙、隱瞞、造假等行為的,一經查明,依法納入市失信黑名單,不再享受我市人才安居優惠政策。
2. 人才使用人才房票購房后,若入選更高層次人才目錄的,根據相關安家補貼政策執行,按照就高不重復享受的原則進行補貼。人才使用人才房票購房后,若申請人才購房(安家)補貼政策的,符合政策條件的從購房(安家)補貼總額中扣除房票金額后發放。
3. 本細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涉及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本細則由市委人才辦、市住建局負責解釋。施行期間,如遇上級政策出臺或調整,可由市委人才辦、市住建局根據我市實際,對政策進行調整,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