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內部審計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消防、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內部審計、黨群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和所屬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所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
(二)資源配置與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并協調實施和開展評估,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布局優化;承擔全市科技管理平臺建設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和政策措施建議;統籌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等),組織制訂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牽頭擬訂年度科技計劃;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市級科技創新經費預決算和績效評價;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并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負責科技統計相關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工作,負責省科技獎勵的提名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政策和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宣傳、落實科技創新政策;承擔創新型縣(市)、創新型鄉鎮建設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省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統籌協調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承擔市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高新技術與科技金融科。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指導和協調服務;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計劃,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負責國家、省、蘇州高新技術領域計劃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培育和推動高成長創新型企業、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發展,構建創新型企業梯隊;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等的初審推薦和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產業園認定及眾創空間備案;負責科技金融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劃,承擔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相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計劃,加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科技投入,組織、管理和指導該領域的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業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鄉村振興工作;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綠色技術創新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工作,推動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負責國家、省、蘇州市級農業、社會發展計劃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支持新藥創制與醫療器械領域的科技研發活動,推動小核酸與生物醫藥產業發展;協調全市科學普及工作;協助實驗動物管理相關工作。
(四)科技人才與外??疲ㄒM國外智力辦公室)。負責全市科技人才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牽頭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人才計劃,承擔國家、省、蘇州科技人才計劃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加快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相關科技創新人才跟蹤服務。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的規劃、政策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系服務機制;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外專人才計劃,負責國家、省、蘇州引智相關計劃的組織推薦工作;指導外國專家工作室、海外人才工作聯絡站建設,承擔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國家、省、蘇州因公出國(境)培訓計劃項目的組織申報和跟蹤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外國人來我市工作、外國高端人才資質管理和服務保障。
(五)科技成果與合作交流科。擬訂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技術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創造政策措施、舉措;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科技服務體系計劃、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指導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建設;負責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統籌全市科技創新基地布局,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蘇州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項目;指導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載體建設;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定促進產學研融合發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并推動落實;組織申報和推薦國家、省和蘇州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計劃項目,支持舉辦國內外有影響力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負責我市與國內重點科教單位戰略合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做好科技鎮長團的溝通協調和管理服務,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做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廣,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團組的組織和報批工作;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計劃,推動研發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指導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指導科技行業協會等科技類社會組織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區域科技合作與交流,推進長三角科技合作發展,綜合協調G60科創走廊工作;統籌協調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建設,指導國家對臺科技合作交流基地建設;指導國際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