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球婦女峰會上的主旨講話精神,緊扣全市婦女兒童家庭的新需求、新期盼,提升婦女兒童家庭工作的項目化、專業化、社會化水平,推動婦女兒童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不斷提升,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昆山新實踐貢獻巾幗智慧和力量。經市婦聯黨組研究,決定實施2026“鹿麗同行”昆山市婦女兒童家庭支持服務計劃,現面向全市征集:
一、主辦單位
昆山市婦女聯合會
二、主題
現代化建設中的巾幗公益力量
三、實施細則
(一)項目申報主體界定
1. 昆山市婦聯下屬各級婦聯組織;
2. 昆山市婦聯主管的女性社會組織和昆山市婦女兒童公益聯盟成員單位;
3. 其他社會組織和女性自組織(社群)必須和基層婦聯聯合申報。
注:已經獲得各類創投、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的項目,不能參加本次活動。
(二)項目申報形式
除市級項目外,本次支持計劃采取聯合申報形式,社會組織須和區鎮、村(社區)婦聯聯合申報。其中,申報新興領域服務類項目,提倡同時與新興領域婦聯組織三方聯合申報。
(三)項目申報類別
申報的項目要體現婦女兒童需求和婦聯基本職能。此次活動支持項目主要有以下6類:
1.實施“鹿麗煥新”聚新暖心巾幗行動,緊緊圍繞提升婦聯組織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領域的吸引力、凝聚力、服務力,具體包括:新興領域婦聯組織有形有效覆蓋、新興領域女性思想引領和素能提升、新就業群體困境婦女關愛幫扶、新興領域婦女微家活力優化等;
2.實施“鹿麗創夢”科技創新巾幗行動,緊緊圍繞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大局,聚焦新質生產力,具體包括:女性創新創業服務、女性人才支持、女性就業支持(含“生育友好崗”就業支持)、女性職業技能提升(突出直播、達人等新業態崗位就業技能,家庭服務業相關技能)、崗位建功創優等;
3.實施“鹿麗鄉伴”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緊緊圍繞“20字”總要求,聚焦美麗昆山建設總布局,具體包括現代農業產業女性參與、美麗庭院創建、鄉風文明建設、女性農業人才培養、鄉間巾幗主理人培育等;
4.實施“鹿麗議事”社會治理巾幗行動,緊緊圍繞“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聚焦平安昆山建設總目標,包括:網格+婦聯、女性參政議事、巾幗調解員隊伍培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和調適、家事調解、家庭暴力社會干預等;
5.實施“鹿麗織愛”志愿服務巾幗行動,緊緊圍繞“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聚焦打造“在你身邊”新模式,包括:關愛困難婦女兒童家庭、服務“一老一小”、愛心媽媽結對、兒童防性侵關愛服務、巾幗志愿者團隊建設、婦女兒童志愿文化推廣等;
6.實施“鹿麗齊家”家庭文明建設行動,緊緊圍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聚焦“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動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包括:家風家訓涵養、科學家教引導、家政服務支持、新老昆山家庭融合、昆臺家庭融合、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婚戀交友服務等。
(四)實施范圍和周期
申報項目的實施地點為昆山市各村(社區)婦女兒童之家、區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婦女微家、新時代家庭親子文明實踐陣地、文明實踐巾幗志愿陽光站等婦女兒童活動陣地,項目的受益群體為在昆山市生活的婦女、兒童、家庭及其家庭成員,實施周期為一年。
四、實施步驟
(一)項目申報(2026年1月30日前)
發布公告,開展項目申報。符合要求的申報主體,按照規定的項目范圍、設計要求,選擇適合落地的婦兒陣地,開展項目申報。
(二)項目評審(2026年2月14日前)
建立項目評審小組,通過項目三級評審,確定獲選項目向社會公示。
(三)項目優化(2026年3月20日前)
根據項目級別標準和評審意見,對獲選項目進行優化,以使項目計劃書更加合理、科學。
(四)簽訂協議(2026年3月30日前)
確認項目實施方案并簽訂項目實施協議。
(五)項目實施(周期為一年)
1. 項目實施單位按照協議確定的方案執行項目,及時報送項目實施進度。
2.項目實施單位需加強宣傳工作,通過市級婦聯或區鎮級平臺發布相關活動通知、進行項目宣傳及成效展示,提高群眾知曉度、參與度。
3. 建立項目督導小組,對項目實施進行督導和能力培訓。
4. 圍繞項目完成情況、服務滿意度等方面開展中期、終期評估,保證項目成效。
五、申報資料
(一)項目方案材料:昆山市婦女兒童支持服務計劃申請書及預算表(提交時請重命名為機構全稱+項目簡稱+“申請書”或“預算表”)。
(二)機構資質證明材料:注冊社會組織登記證書(正、副本)、評估等級證書、法人身份證等材料電子掃描件。
所有申請單位請于申報截止日前發送至電子郵箱:kswomen@126.com。
六、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本次婦兒計劃由昆山市婦女聯合會主辦。
加強思想政治引領,積極動員各區鎮婦聯深入挖掘婦女兒童的現實需求,廣泛發動社會組織進行項目申報;注重立項審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項目進行評審、優化、督導和監測,重大事項需報市婦聯黨組會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提供開展項目的必要支持,圍繞婦女群眾所需所求所盼,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服務供給。
(二)健全監督機制
1.違規及投訴處理。凡申報時提供虛假資料以及采取不正當手段虛假參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參與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類似活動。主辦方負責處理相關投訴,聯系電話57379153。
2. 獲選項目實施單位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時,應及時提出;未經主辦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組織和個人轉讓服務項目,違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項目實施過程中應主動接受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3. 獲選項目實施單位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認真實施項目的,活動主辦方將不予撥付項目后續資金,同時追繳已撥付但尚未使用的資金。
4. 本計劃解釋權歸昆山市婦女聯合會,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