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對象
蘇州市戶籍居民與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辦理結婚登記。
二、申請條件
①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
②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③雙方無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④雙方自愿結婚;
⑤雙方均無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三、所需材料
內地居民:戶口本、身份證
香港居民: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②香港居民身份證; ③經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澳門居民: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②澳門居民身份證,③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臺灣居民: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②臺灣居民身份證,③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出國人員、華僑:①本人的有效護照;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②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蛘咧腥A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
外國人:①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②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國家出具的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注:港澳臺及國外的無配偶證明,自出具之日起半年內有效,如材料是外文的,須經正規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并附翻譯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上述證件、證明材料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出示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四、辦理流程
預約成功后,①申請人攜帶資料按時至涉外登記窗口進行資料審核;②申請人填寫結婚聲明書;③婚姻登記員受理、審核資料、打印處理表等;④頒發結婚證。
五、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江蘇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六、辦理時限
證件、證明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
七、辦理機構
昆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八、收費標準
昆山市自2010年1月1日起實行免費登記(免工本費)。
九、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5:30。
十、辦理地址
昆山市同豐西路458號(同豐路與黃河路交叉路口,昆山市婦幼保健所三樓)。
十一、聯系電話
人工咨詢:0512-55216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