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 ||||||||||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 ||||||||||
| 序號 | 部門名稱 | 收費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收費項目 | 收費性質 | 服務內容 或涉及事項 |
收費標準 | 標準制定 方式及部門 |
政策依據 | 備注 |
| 1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耕地開墾費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沒有條件開墾或開墾耕地不符合要求的需繳納耕地開墾費 | 50元/平方米,占用基本農田的加收40% | 政府制定 省級部門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財預〔2002〕584號,蘇財預〔2002〕95號,財稅〔2014〕77號,蘇財綜〔2014〕105號,蘇價服〔2015〕361號,蘇發改服價發〔2018〕1348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 | |
| 2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土地閑置費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閑置土地 | 按劃撥或出讓土地價款的20%計征 | 政府制定 自然資源部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財預〔2002〕584號,蘇財預〔2002〕95號,蘇價服〔2008〕330號、蘇財綜〔2008〕78號,財稅〔2014〕77號,蘇財綜〔2014〕105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 | 由稅務 代收 |
| 3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土地復墾費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所有涉及挖損、塌陷、壓占土地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在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前,建設單位或個人要與當地國土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復墾合同,同時繳納土地復墾費。 | 2000元/畝 | 政府制定 省級部門 |
《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蘇財綜〔93〕199號、蘇價涉字〔1993〕219號,財稅〔2014〕77號,蘇財綜〔2014〕105號,蘇發改服價發〔2018〕1348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 | |
| 4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本級 | 政府部門 | 農業重點開發建設資金 | 政府性基金 | 國家、集體、個人非農業建設新征 (撥)占用土地時繳納 |
2400元/畝 | 政府制定 省級人民政府 |
蘇政辦發〔1995〕62號,財綜字〔1998〕143號,蘇財綜〔1999〕90 號,蘇政辦發〔2002〕77號、蘇政發〔2002〕105號,蘇政辦發〔 2002〕115號,蘇政辦發〔2002〕137號,蘇價費〔2009〕291號、蘇 財綜〔2009〕47號,蘇政發〔2011〕66號,蘇發改服價發〔2018〕 1348號,財稅〔2020〕72號,蘇財綜〔2021〕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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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昆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 事業單位 | 不動產登記費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不動產登記收費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證書工本費10元/本 | 政府制定 國家發改委 |
《民法典》,財稅〔2014〕77號,財稅〔2016〕79號,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蘇財綜〔2016〕74號,蘇價服〔2016〕246號,蘇發改服價發〔2018〕1348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蘇財綜〔2019〕35號,蘇財綜〔2019〕38號,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 | |
| 6 | 昆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昆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 事業單位 | 土地市場交易服務費 | 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 土地使用權抵押交易服務 | 土地抵押按宗差別收費 | 政府制定 省級部門 |
蘇發改收費發〔2023〕851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