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使用
情況專項審計調查結果的公告
2023年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昆山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2年2月21日至6月21日,對2019年至2021年昆山市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主要審計了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衛健委)等單位。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調查事項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內容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分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兩大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面向全體城鄉居民免費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圍繞婦女、兒童、老年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傳染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危險因素干預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具體項目內容根據國家政策進行調整。
(二)財務收支情況
2019年至2021年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共安排使用59219.91萬元,其中:中央資金8346.65萬元、昆山市級資金37186.02萬元、區鎮安排資金13687.24萬元。按支出項目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47226.63萬元,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11993.28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我市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共衛生服務政策要求,不斷提升服務能力,滿足群眾健康需求。完成了基層公共衛生體制改革,建成了包括市疾控中心、14家公立醫院和15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向全體城鄉居民提供了較為均等、優質的公共衛生服務。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居民對我市公共衛生服務總體滿意度達90%。
但審計調查發現,我市公共衛生服務在政策制定執行、項目資金管理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策制定執行方面
一是制度執行需進一步結合實際工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未嚴格按照實際工作量和考核結果撥付。二是制度制定不夠及時。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相關制度尚未正式發文。
(二)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方面
一是鎮(區)兩級預算編制人口數有待統一口徑,部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預算與標準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二類疫苗預防接種服務費預算管理需要提高。
(三)項目管理方面
一是個別家庭醫生簽約人數及簽約周期超規定標準。二是個別家庭醫生隨訪記錄不真實。
四、審計建議和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昆山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了審計建議: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資金預算管理;二是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審計后,市衛健委等部門積極落實審計整改,目前上述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