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住建〔2024〕149號
各區鎮建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維護建設市場秩序,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提高市政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水平,2023年5月下旬,我局組織開展了全市在建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大檢查暨農民工實名制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采取抽查的形式,檢查內容主要包括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建筑市場行為、質量行為、安全行為、監理行為和農民工工資實名制落實等情況。本次共抽查了24個在建市政工程項目,涉及施工企業24家、監理企業23家,簽發質量、安全整改通知單3張。
從檢查情況看,受檢工程在項目部管理、人員管理和承發包行為上總體能夠履職到位,各方責任主體明確。絕大部分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管理人員能夠到崗履職,人員錄入實名制管理系統并按照規定打卡考勤;農民工管理方面,總包單位做到了開設農民工工資專戶,并通過專戶發放農民工工資;質量方面,質保資料和檢測試驗臺賬基本齊全,實體質量觀感尚可;安全方面,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機械設備使用管理和危大工程管理基本到位。
二、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行為方面
部分項目相關管理制度和標識標牌未上墻;部分項目晨會制度未嚴格落實,會議流于形式。個別項目的項目部管理制度未建立,項目部相關日常臺賬資料不完善;個別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員或施工員未到崗履職。個別房產配套項目建設單位未履行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無視監理單位簽發的整改單和停工單,使配套市政項目后續存在質量隱患。
(二)工程質量方面
1.臺賬資料。部分項目專項施工(含質量通病防治方案)缺失;部分項目原材料進場驗收資料不完善或缺失;部分項目工序資料與現場不同步或不完整;部分項目混凝土試塊標養臺賬未見。個別項目的變更手續不齊全;個別項目井周回填材料密實度檢測報告未見;個別項目管道功能性試驗臺賬資料不齊全。
2.實體質量。部分項目井周回填材料不密實;部分項目平側石局部有破損或未勾縫;部分項目混凝土基層養護不到位,裂縫較多。個別項目路基老料利用混凝土塊粒徑偏大;個別項目水穩基層平整度一般;個別項目混凝土底基層半幅施工縱向拉桿、橫向施工縫傳力桿不符合設計要求;個別項目井內存在建筑垃圾未清理;個別項目鋼筋綁扎位置、縱向橫向間距不滿足設計要求;個別項目橋梁上下層主筋焊接不到位,樁頭破樁觀感較差。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1.臺賬資料。部分項目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部分項目安全技術交底流于形式,存在代簽現象;部分項目的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職不到位,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無針對性。個別項目未建立安全臺賬,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未履職;個別項目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動態名冊;個別項目危大工程管理臺賬未見。
2. 現場安全。部分項目機具設備未設置開關箱;部分項目材料堆放不整齊;部分項目現場警示標志設置不全;部分項目噴淋設置不到位;部分項目現場裸土未覆蓋。個別項目施工臨邊防護不到位;個別項目井口防護蓋板不嚴;個別項目現場無消防平面圖;個別項目機械作業半徑內無防護措施。
(四)工程監理方面
部分市政配套項目未編制含市政工程的專項規劃;部分項目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部分項目井周回填密實度未檢測,監理未簽發整改通知單;部分項目監理影像采集上傳不及時;部分項目監理未按規定開展平行檢驗。個別項目未按規定見證取樣,原材料未檢測已投入使用;個別項目未及時組織污水閉水試驗,未及時報驗工序;個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專項方案檢測方案項目不全。
(五)農民工實名制方面
大部分項目建設單位未做到按進度比例向農民工專戶付款;部分項目農民工實名制臺賬資料存在代簽字現象;部分項目農民工花名冊使用不規范,進退場時間與實際不符。個別項目實名制系統考勤人員與工資發放人員不一致;個別項目農民工用工合同不規范,最低日薪低于280元/日;個別項目實名制系統內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和施工員未錄入系統進行考勤。
三、處理意見
對下列施工企業、監理企業通報:
1.蘇州徐家園林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馬亞琴)
2.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高鳳強)
3.上海建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監:羅彬)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施工監理單位要認真進行整改,項目被開具整改通知單的,整改完成后報質量安全監督部門進行復查。
2.規范項目的變更手續,涉及結構變更要重新進行圖審;加強原材料進場管理,做好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報告臺賬工作;落實好管道和井周回填等隱蔽工程驗收。
3.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領導帶班檢查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安全技術交底有針對性,特種作業人員證書符合要求,機械設備(含臨時)日常驗收和保養到位,對于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置,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履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建設單位要按照規定比例向專戶付款;總包單位農民工花名冊及時更新,現場用工與錄入實名制考勤系統人員需對應;要與離場工人簽訂三方《工人工資離場結算確認書》;用工合同需規范,農民工工資發放要與合同和考勤系統對應。
昆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