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開發區人社局、昆山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花橋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張浦鎮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周市鎮社會事業局,各區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
為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現將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江蘇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保職〔2020〕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執行:
1.市人力資源培訓考試中心(以下簡稱考培中心)負責受理審核學徒制培訓方案,并指導企業與培訓機構按計劃開展學徒制培養工作。市人社局負責培訓補貼審核并報市財政局核準,及時完成撥付。
2.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需將備案材料送考培中心備案,材料包括:企業新型學徒制備案申報書、學徒培訓方案、培訓學徒名冊、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補貼申領表、信用承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信息等。
3.考培中心對申報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項目,每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審核,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列入當期培訓計劃,列入學徒培訓計劃的企業應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開班。
4.學徒培訓任務完成后,企業可向考培中心提交后續補貼資金申請,經審核后,由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局按規定向企業據實撥付后續補貼資金。對新型學徒制培訓已備案并開班的企業開展線上培訓的,可先行預撥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
5.企業新型學徒制補貼資金優先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未經備案或未列入培訓計劃的學徒培訓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補貼。
附件:《關于轉發〈江蘇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保職〔2020〕3號)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山市財政局
2020年3月3日
附件

